跳到主要內容區
::
banner
:::

活動宣導

:::

新北市政府災害期間緊急開放車輛停放規定

新北市政府災害期間緊急開放車輛停放規定
本校颱風期間開放校園停車,相關注意事項如下:
時間:本市發布停止上課起(例假日自本市公布開放校園停車起)新聞發布請車主駛離校園時間止
地點:第一停車場及第二停車場(如右圖)
使用規定:
1.請車主留下姓名及電話。
2.學校僅提供停車場地,車主應自行評估風險,停放期間車輛如有任何毀損或因淹水受
損,學校不負保管及毀損責任。
3.請車主於新聞稿發布車輛駛離時間前駛離校園,屆時未履行者將依規定通報警察局進行
強制拖吊。
瀏覽數:
登入成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