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市新店區雙峰國民小學114學年度第1學期
兒童課後照顧服務實施計畫
一、目的:為提升孩童學習效益,提供課後照顧班學生安全的學習環境。
二、內容:以生活照顧為主,完成回家功課為輔。
三、對象:本校一至六年級學生,由家長決定自由參加。
四、實施日期:開學日至學期末。(正式日期待局端確認開學日後公告)
五、開課時間:每週一、三、四、五(12:30~15:30),週二學校為全天課。
六、收費標準
(一)自費生: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規定,課後照顧班費用由家長自行負擔
(二)全額補助:具備下列其中一種身份之學童,得由教育局全額補助:
1.低收入戶子女。
2.身心障礙學生(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經鑑輔會鑑定通過之確認生)。
3.原住民學生。
(三)部分補助:
1.需先行繳納學費總額,經教育局審核通過後再依據補助金額比例核撥補助),此類情況特殊學生,申請者須同時具備「經濟弱勢」、「教養弱勢」、「學校證明弱勢亟須關懷」3項條件。
2.報名後請繳交相關證明文件,不符補助資格或無法於期限內提供證明文件,視為一般自費生須全額繳費。
3.三項條件說明如下
(1)經濟弱勢:家戶年收入低於60萬元。(國稅局開立父母及學童申報113綜合所得稅證明文件)。
(2)教養弱勢:單親、失親、隔代教養、新住民子女、學生父母領有身心障礙手冊(前述請皆附三個月內戶籍謄本影本,若學生父母為身心障礙者請一併檢附其障礙手冊影本)。
(3)學校證明弱勢亟須關懷(請向導師申請)。
4.欲申請部分補助學生,務必於114年9月12日(星期五)前備妥資料交至輔導室,若逾期未能交齊上述資料而喪失資格,須負擔全額費用。
【附表】表列一般身分學生收費金額為暫定,實際收費以教育局核定之金額為準。
星期 (上課天數) 費用(整學期)
星期一 (共20天) 260元×20天×4節÷70%÷20人≒1485元
星期三 (共20天) 260元×20天×4節÷70%÷20人≒1485元
星期四 (共21天) 260元×21天×4節÷70%÷20人≒1560元
星期五 (共21天) 260元×21天×4節÷70%÷20人≒1560元
※收費總額70%支付教師鐘點費用,6%支付學校水電費,24%支付行政費
※收費計算說明:260元乘以每學期節數除以0.7除以20(人)等於每人每學期應繳金額,收費標準以一班20人計算。
七、開班人數:未滿15人不開班,人數15~25人開一班,參加人數超過25人則開兩班。
八、退費辦法:
(一)開課前申請退費者,全額退還已繳費用。
(二)開課後未逾學期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,退還已繳費用三分之二。
(三)開課後逾學期三分之一,未逾學期三分之二申請退費者,退還已繳費用三分之一。
(四)開課後逾學期三分之二申請退費者,不予退費。
九、報名方式:採線上報名,可至校網課後班報名專區或掃描QR Code報名。
十、注意事項
(一)參加本課程應遵守校規及課後照顧教師建立之規範,為維護學生參加品質,若有違規且學生經輔導仍無效之情事,經學校開會討論後,將予以退班,退費方式比照退費辦法。
(二)課後照顧班只提供參與整學期的學生,無法客製化選擇上課天數,也不接受臨時報名單天或單堂課的學生,以維護教師照顧品質。
(三)已參加課後照顧班的學生,同時參加校內社團或校外課程,時間重疊部分無法辦理退費。
※如有任何疑問,歡迎上班時間洽輔導組徐組長22174543分機123。